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健康体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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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 日期:2005-1-30 13:36:58 来源: 点击次数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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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》、《公共场所管理条例》、《预防性健康检查管理办法》,对新沂市境内从事食品卫生、公共场所卫生,饮水卫生,化妆品,射线防护及从事消毒、杀虫等工作的人员进行健康体检,从业者体检合格,接受卫生知识培训合格,持健康合格证者方可上岗。
◆体检时间 每周一至五 上午8:00-11:00 ,下午14:30-16:00,节假日除外
◆体检要求 体检当日清晨空腹来我中心体检;携带本人身份证
◆体检内容 体检对象:从事食品、饮水卫生、化妆品、消毒杀虫及公共场所的服务人员 检查内容:检查肝炎、痢疾、伤寒、活动性肺结核和皮肤病等危害社会人群的疾病 体检项目:既往史(病毒性肝炎、痢疾、伤寒、活动性肺结核和皮肤病、性病等)、内科、皮肤科、x线胸透、大便培养、肝功能。
◆抽血须知 1. 体检前日应注意休息,忌暴饮暴食,忌饮酒。 2. 体检当日空腹抽血,采血完毕方可进食。 3. 体检时请着宽松衣服,便于静脉采血。 4. 抽血后,请用消毒棉签按压局部,3至5分钟,以防继续出血,压迫时间过短易发生血肿。 5. 抽血24小时内不得热敷。 6. 请将用过棉签放入污物桶内,以防污染环境。
◆联系电话:0516—88922540—8016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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