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沂市疾控中心、新沂市人民医院
合作共建“结核病防治门诊”
6月18日,新沂市疾控中心主任李慧梅、新沂市人民医院院长曹同斌在市卫生局签署了合作共建“结核病防治门诊”协议。
根据徐州市疾控中心建议,新沂市卫生局结合我市结核病防治工作的实际,为了更高质量的完成结核病防治工作任务,充分发挥市疾控中心、市人民医院的各自优势,确保国家对肺结核病人免费治疗政策落实到位,经市疾控中心、市人民医院协商,签定了合作共建“结核病防治门诊”协议。疾控中心提供结核病防治门诊现有的人员和设施、设备,承担业务指导,供应免费药品、器材、试剂等必需品,及时通知门诊有关人员按时参加各级、各类的培训。市人民医院免费提供办公用房和水电的供应及一切办公用品等,门诊设置严格按照《徐州市结核病防治示范区》标准建设。严格执行国家结核病防治政策,认真落实DOTS策略,确保完成报病数、项目病人数、“五率”等各项目标任务,负责结核病人的诊断、痰检、X线检查、网报、免费药品发放和治疗等,确保病人的规则治疗率达95%以上,治愈率达90%以上,切实维护病人利益。同时,做好“三本登记簿”和各种报表、病历、卡片等资料的正确使用、填报。
协议还特别强调结核病是国家重点控制的传染病,该模式在全国县级单位中又是首例,为了保证防治工作质量,如果不能很好的完成规定的目标任务,卫生局将随时收回。